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按规定报当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1)父(母)及适龄子女户籍同在招生片内,父(母)持有同一地点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本办法所述的房屋所有权证和不动产证书如无特指皆为100%产权的住宅用房)并作为日常生活居住地的。在招生时持有福州市人才共有产权住房和福州市共有产权住房(保障类)视同个人拥有产权。
(2)父母双方五城区内无房,父(母)及适龄儿童将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屋(祖父母辈持有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作为日常生活居住地,且户籍在同一地点的(如祖父母辈户籍不在同一地点应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3)祖辈和父辈共有房产(除祖辈、父母外,房屋所有权证上没有其他人,父母房产份额在50%及以上),适龄儿童及父母一方户口在房产所在地,并作为日常居住地的。
四、随迁子女入学办法及流程图
随迁子女指随父母来仓山区居住的福州市五城区以外户籍(台湾、香港、澳门地区、外籍适龄儿童等除外)的适龄子女。
随迁子女入读公办小学通过“榕教之窗”系统统一实行电脑派位招生。电脑派位工作实行公开、公平、公正,保证本辖区内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安排入学。
(如随迁子女为多胞胎请捆绑报名,一定要捆绑报名参加电脑派位)
1、入学条件:随迁子女就读公办小学需具备原籍户口簿和父母身份证、父母双方片区内有效期内的居住证(2024年6月24 日--2025年6月30日期间的居住证视为有效期)或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预告登记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公租房合同、拆迁协议)。父(母)购房或持有公租房合同或拆迁协议的,无需办理居住证。
2、以下情况不符合电脑派位条件,电脑派位后由居住地所在区教育局安排入学:
随迁子女父母持有居住证但为2025年3月1日后(含3月1日)跨区变更居住地;
随迁子女父母双方持有不同片区的居住证;
超龄的随迁子女;
(4)只具备父母一方居住证的随迁子女。
3、仓山区优先派位条件:
在随迁子女具备公办小学就读条件的前提下,对第一志愿学生设置以下派位优先等级:
最优先:(1)父(母)持有志愿学校服务范围内房产100%产权(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预告登记证、不动产登记证明);(2)父(母)租住仓山区公租房且持有租赁凭证或持有拆迁协议;(3)父(母)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共有志愿学校服务范围内房产且父(母)持有50%(含)以上份额。
次优先:(1)父(母)2025年3月1日前在仓山区持有营业执照并具备近一年内的税收完税证明;(2)父(母)具有仓山区户口且另一方居住证在仓山区;(3)父母双方具有仓山区户口。(4)多孩家庭随迁子女其哥哥(姐姐)所在学校为弟弟(妹妹)填报的第一志愿。
第三优先:父母一方在市区持续缴纳社保6个月(截止当年6月30日)以上。
录取办法:
随迁子女志愿人数少于学校学位余额数时,学校应当全部予以录取。
志愿人数超过学位余额时,由区教育局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学校的录取对象,在现行随迁子女“长幼随学’政策的基础上,多孩家庭随迁子女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哥哥(姐姐)所在学校,学校不得擅自接收未经过电脑派位录取的随迁子女入学。
参加电脑派位未被录取以及符合条件因故未参加电脑派位的随迁子女,在电脑派位结束后将户籍新迁入本区的随迁子女,由区安排到有学位余额的公办学校就读。
其他政策照顾对象和不符合划片的本地生入学办法及流程图
(一)其他政策照顾对象入学办法
1、住宅被征收人适龄子女可依住宅征收部门的住宅征收安置协议、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按以下办法安排入学:
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①正式有效的住宅征收部门的拆迁安置协议等证明材料;②居民户口簿;③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居住情况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台湾、香港、澳门地区、外籍适龄儿童和华侨华人子女可向居住地对应的学校提出申请安排入学。
(1)台胞适龄儿童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台胞子女在闽就读中小学幼儿园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24]8号)文件申请入学。父(母)片内有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的台胞适龄儿童,学校可比照片内生规定(户籍要求除外)安排入学。也可申请到区域内相对就近的定点小学就读。仓山区接收台胞适龄儿童的定点学校:福州教育学院附属第四小学、仓山区第二中心小学、仓山区第七中心小学。
(2)香港、澳门地区适龄儿童和华侨华人子女,在符合招生政策和有剩余学位的前提下,可入读房产划片小学。
(3)外籍适龄儿童应向经备案的具备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资格的学校提出申请。
父(母)作为监护人,需提供的材料:
(1)台湾、香港、澳门地区、外籍适龄儿童和华侨华人子女身份证明;(2)适龄儿童出生证;(3)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实际居住证明、居住证)、居民户口簿(或身份证明);(4)适龄儿童台湾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居住证、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在暂住的仓山区申请安排入学:
(1)父(母)因工作调动不在学生户籍地工作,需随父母居住生活的学生;
(2)父母离异,抚养一方无法履行监护人职责或丧失监护能力,确需由其亲属抚养监护的学生。
需提供的材料:①符合政策性照顾的相关证件;②居民户口簿;③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居住情况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适龄儿童户籍在片区但不符合片内生条件,属挂户生,向报名点学校申请入学。需提供的材料:居民户口簿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父(母)购买仓山片区房产且适龄儿童户籍在仓山区其 他片区,向房产对应的学校申请入学。需提供的材料:(1)居民户口簿;(2)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现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台商子女,长期寄养在亲属家中且户籍关系同在片区内的孤儿、烈士子女、见义勇为人员子女,都是按照政策照顾对象类型来报名,并提交相关材料!
六、招生联系人、咨询电话
七、关于一年级新生网络报名操作办法,请家长参考《“榕教之窗”系统》报名操作指南进行报名。(报名时间:6月24日9:00至30日18:00)
榕教之窗系统登录方式:
1、下载“e福州”APP>>榕教之窗;
2、登录福州教育网>>应用系统>>榕教之窗>>榕教招生>>小学招生。
八、温馨提示:
请家长下载并安装钉钉APP,扫码加入2025级新生钉钉群(把钉钉备注名设置成“e福州一年级新生报名号+孩子姓名+爸爸或妈妈),相关事项我们将在群内发布